项目管理基本法
更新于 2026-08-17 · 20260817v1

项目管理基本法

公司项目治理与立项管理的基本规则,覆盖商机、售前、立项、Code、报工、变更、冻结、退出全链路。

一、这套基本法解决什么问题

这套基本法不是为了增加审批,而是把公司项目从 商机、售前、立项、Code、报工、变更、冻结、退出 串成一条治理链,解决四类问题:

  1. 先干后批:没有正式立项或合规 Code,却已经持续报工、报销或投入交付资源;
  2. 项目边界不清:老项目、新项目、售前商机、提前建 Code、正式项目 Code 混用;
  3. 成本看不见:售前投入、部门成本和正式交付成本混在一起,无法复盘投入产出;
  4. 冻结无闭环:项目到期或冻结后,没有关闭、续立项、变更或成本归集方案。

二、已明确的治理规则

规则执行口径解决的问题
售前商机纳入项目治理有明确客户和明确商机后,统一在“GTM售前”父项目下建立商机级子项目让每个商机的售前投入可见、可控、可复盘
售前与交付成本分开售前商机子项目只承载售前投入,不得承载正式交付成本防止以“售前”名义先交付、后立项
老客户不等于老项目场景、范围、预算、人力、收入模型或交付风险发生实质变化时,按新项目或重大变更管理防止用老客户名义绕过新项目审批
提前建 Code 是例外仅用于必须提前启动的项目,限期、限额、限责任人,到期未立项即冻结防止临时 Code 长期化
合同前提前服务须书面留痕A+B 类项目合同签订前已提前投入服务的,须在投入前形成《提前开工确认单》,书面化提前服务范围、投入与后续结算安排防止口头沟通无法追溯、事后无法确认
冻结必须闭环冻结后停止新增成本,并在规定时间内明确关闭、续立项、变更或成本归集路径防止项目名义结束、实际继续消耗资源
AI原生 / 0→1 项目必须验证必须明确关键假设、AI改变了什么、前三个月验证点和暂停/转向条件防止只讲愿景、不讲验证和资源匹配

三、售前商机 Code 的父子项目结构

要素建议结构
父项目GTM售前
子项目颗粒度客户 + 项目商机;同一客户存在多个独立商机时分别建立
子项目名称客户简称 + 商机简称;具体命名规则放入执行细则
责任主体GTM 发起并对商机价值、预计收入、投入预算和转化结果负责
管理字段商机负责人、售前负责人、预算上限、开始日期、预计关闭日期、商机状态、关联正式项目 Code、关闭/转化结果
成本归属GTM售前成本
可归集成本客户关系拓展、售前差旅、解决方案人员报工、Demo/POC、投标及报价支持
禁止事项不得挂正式交付成本,不得替代正式项目 Code 或提前建 Code
关闭要求成功、失败、暂停或长期未决均须形成关闭/复盘结论

售前商机转正式项目的建议口径

建议采用 “新建正式项目 Code + 关闭售前子项目 + 建立关联”,不建议把原售前 Code 直接改成正式项目 Code:

  1. 正式立项通过后,新建正式项目 Code;
  2. 售前商机子项目立即停止新增成本,并进入关闭;
  3. 历史售前成本保留在 GTM售前,不迁移至正式项目预算;
  4. 售前子项目与正式项目 Code 建立关联,用于计算完整获客成本和项目投入产出;
  5. 正式交付发生的人工、差旅、采购等成本全部进入正式项目 Code。
以上为待确认口径。在完成确认前,不作为正式执行规则。

四、待确认后才能生效的事项

待确认事项当前建议未确认前怎么处理
售前预算比例A+B+X 复杂商机 4%、纯 B 商机 1%;A+B 商机由 GTM 提议折中比例只作为讨论口径,不作为自动开 Code 或预算审批依据
售前商机审批链GTM 发起 → GTM负责人 → 预算管理小组 → 项目管理小组开 Code并备案延续现有逐项审批,不宣称新链路已生效
新项目快速立项预算、合同/中标依据、负责人、交付边界和成本上限明确后,可减少重复审批重庆银行外呼、一汽外呼继续按现有审批流程推进
售前转正式项目新建正式项目 Code,售前子项目关闭并关联,历史售前成本保留在 GTM未确认前按财务和项目管理小组现行口径个案处理
生效时间和过渡期批准后设 30 天缓冲期,再执行绩效约束未完成正式发布和缓冲期前,不触发新增绩效扣分

五、项目类型快速判断

先问什么
是否已有明确客户和明确商机,但尚未进入正式交付?在“GTM售前”下建立售前商机子项目继续判断
是否已经形成合同、中标、收入承诺或正式交付责任?走正式项目立项并开正式项目 Code继续判断
是否必须在正式立项前提前发生项目投入?申请提前建 Code,限期、限额、限责任人继续判断
是否仅为日常运营、行业研究、通用资料或例行支持?归入部门日常成本,不单独立项按内部项目或专项项目判断
六、完整制度正文

六、完整制度正文

以下保留长期稳定的治理原则。人员名单、审批权限、预算比例、UT及绩效数字统一下沉附件,避免每次人员或参数调整都修改基本法。

第0条 项目治理总则与红线

(一)基本目的

项目管理基本法的目的不是增加审批,而是确保公司所有项目在资源投入前完成四个确认:

  1. 值不值得做:项目目标、业务价值、收入或战略意义是否成立;
  2. 能不能做成:负责人、团队、关键资源、交付边界是否清晰;
  3. 花多少钱做:预算、成本上限、投入产出和成本归集方式是否明确;
  4. 按什么规则做:立项、Code、报工、变更、冻结、退出是否合规。

(二)纳入项目管理的事项边界

凡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事项,原则上必须纳入项目管理:

  • 涉及客户交付承诺、合同履约或中标后交付;
  • 涉及跨部门资源投入或需要明确项目负责人;
  • 涉及独立预算、成本归集、报工或费用报销;
  • 涉及客户级或商机级售前投入,需要识别客户关系拓展、售前差旅、解决方案人员报工等成本;
  • 涉及明确的业务目标、收入目标、验证目标或里程碑;
  • 涉及公司级创新、AI原生探索、0→1业务验证;
  • CEO、高管或部门负责人要求按项目管理的事项。

不符合上述条件、且仅属于部门日常运营、数据维护、例行支持、日常运维的事项,可归入部门日常成本管理,不单独立项。

(三)项目治理红线

以下情形为项目治理红线,PMO应前置预警并要求补齐流程:

  1. 未立项先持续投入:未完成正式立项或提前建 Code 审批,却已持续报工、报销或投入交付资源;
  2. 以老项目名义规避新项目审批:客户虽为存量客户,但场景、合同范围、预算、人力、收入模型或交付风险发生实质变化,仍按老项目续约处理;
  3. 临时 Code 长期化:提前建 Code 到期后未补正式立项,却继续投入或重复申请临时 Code;
  4. 项目冻结后无闭环:Code 已冻结,但未明确关闭、续立项、例外变更或成本归集方案;
  5. 目标与资源不匹配:立项目标、收入预算、团队投入、AI/人力分工、里程碑之间明显不自洽;
  6. 关键假设不显性:0→1、AI原生或新业务项目未明确关键假设、验证节点和暂停/转向条件;
  7. 售前成本无归属:客户关系拓展、售前差旅、解决方案人员报工等投入未按客户+商机颗粒度归集,导致商机阶段成本不可见。

(四)项目分类判定表

项目类型典型情形核心判断审批原则Code原则
外部项目-老项目续约类老客户续约、授权延续、既有合同范围内终端扩展是否仍在原合同/原授权/原交付边界内可简化审批,CEO抄送审批通过后开正式 Code
外部项目-新项目签约类新客户、新合同、新场景、首次合作、银行外呼等是否形成新的收入承诺和交付风险正式审批,必要时CEO前置判断CEO审批通过后开正式 Code
售前商机 Code客户关系拓展、商机推进、售前方案、投标/报价、售前差旅是否需要按客户+商机识别售前投入GTM发起,按商机预算规则审批在“GTM售前”下建立售前商机 Code 子项目,不等同于正式项目 Code
内部项目类创新项目、AI原生项目、内部效率提升、公司级能力建设是否有明确业务价值、验证目标和资源投入线下评审 + 正式审批CEO明确通过后开正式 Code
提前建 Code合同/审批未完成但必须提前启动是否确有必要、成本是否可控、15天内能否闭环主审人审批,PMO备案并追踪临时 Code,有效期不超过15天
成本支撑类工作日常运维、数据运营、例行支持是否无独立目标、无单独项目交付部门日常成本管理不单独开项目 Code

(五)CEO / 高管前置判断触发条件

以下项目即使尚未正式签约,也应在正式立项前进行 CEO / 高管前置判断或同步:

  • 新客户、新产品、新业务模式或 0→1 探索;
  • 单项目预算、人力或机会成本显著;
  • 涉及 AI原生业务验证、公司级能力建设或战略方向;
  • 项目目标、收入模型、交付路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老客户项目但合同范围、预算、人力、收入模型或交付风险发生实质变化;
  • PMO判断存在“先干后批”“临时 Code 长期化”“目标资源不匹配”等治理红线。

第1条 项目主责交接

(一)合同签订前:由 GTM/CST 部门主责,负责指定项目负责人、发起立项或提前建 Code、推动审批流程。

(二)合同签订后:3 个工作日内,由原主责部门发起项目移交,交付一级部门(能力中心/客资/数资)接收主责。项目管理小组同步变更系统内项目负责人。

(三)移交内容至少包括:

  • 已签署合同或中标/成交依据;
  • 售前交接纪要;
  • 已承诺的交付范围与关键里程碑;
  • 预算、报价、成本测算和资源投入假设;
  • 未决风险项和客户关键承诺;
  • 若涉及 AI原生项目,需补充 AI/人力分工、关键假设、验证节点。

(四)项目移交不是责任结束。合同签订前形成的客户承诺、报价假设、交付边界,由原主责部门与接收部门共同确认后完成交接。


第2条 外部项目-老项目续约类立项

(一)适用范围

本类适用于客资及数资业务线中,已有合作基础且项目边界未发生实质变化的客户续约、授权延续、或既有合同范围内终端扩展类项目。

(二)不得按老项目续约处理的情形

虽为老客户,但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直接按老项目续约类处理,应按新项目签约类或重大变更处理:

  • 新增合同范围或交付内容明显变化;
  • 新增业务场景、产品形态、区域范围或客户组织;
  • 项目预算、人力投入、成本结构显著变化;
  • 收入模型、回款方式、结算方式发生变化;
  • 交付风险、合规风险、客户承诺明显增加;
  • 需要提前建 Code 或已发生先投入后审批情形;
  • PMO、预算管理小组或立项主审人判断不宜简化审批。

(三)项目负责人和审批权限

项目负责人指定、预算主审人和立项主审人按公司现行审批权限执行。人员调整不影响本条治理原则。

(四)立项程序

基于预算审批已通过:

  1. 预算审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签订 7 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材料,提交项目管理小组初审;
  2. 初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企业微信拉群,发起立项审批,附在线立项文档;
  3. 立项文档需明确负责人、周期、预算目标、项目目标、项目里程碑、成本归集方式;
  4. 审批节点依次为:预算管理小组主审人 → 立项主审人;
  5. 审批通过后抄送 CEO,由项目管理小组开立项目 Code。

第3条 外部项目-新项目签约类立项

(一)适用范围

本类适用于客资类新客户签约项目(如银行外呼等)、数资类首次合作项目,以及虽为老客户但已触发第2条“不得按老项目续约处理”的项目。

(二)前置条件

正式立项前,应至少完成以下前置条件:

  • 已按公司售前管理规定完成投标/报价审批;
  • 已完成预算审批或形成预算测算版本;
  • 合同已签订、已中标公示,或具备明确成交依据;
  • 项目负责人、交付边界、关键里程碑、成本上限已明确。

(三)签约前/中标前的业务判断

对符合第0条“CEO / 高管前置判断触发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应在正式签约或重大资源投入前完成业务判断,重点回答:

  1. 为什么值得做;
  2. 收入、成本、毛利或战略价值是否成立;
  3. 交付承诺与团队能力是否匹配;
  4. 是否存在必须提前暴露的风险;
  5. 是否需要进入 CEO审查框架进行立项审查。

(四)项目负责人和审批权限

项目负责人指定、预算主审人、立项主审人及审批链按公司现行审批权限执行。

(五)立项流程

基于预算审批已通过:

  1. 合同签订或中标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完成立项材料,提交项目管理小组初审;
  2. 初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企业微信发起立项审批,附在线立项文档;
  3. 立项文档需明确负责人、周期、预算目标、项目目标、项目里程碑、成本归集方式;
  4. 审批节点依次为:预算管理小组 → 项目管理小组 → 立项主审人 → CEO;
  5. CEO 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管理小组开立项目 Code。

第3A条 售前商机 Code 管理

(一)设立目的

为准确识别不同客户、不同项目商机在售前阶段投入的成本,公司可在“GTM售前”下,按“客户 + 项目商机”的颗粒度建立售前商机 Code 子项目。

售前商机 Code 的目的不是替代正式项目立项,也不是提前进入交付,而是解决三类管理问题:

  1. 商机成本可见:识别客户关系拓展、售前差旅、售前解决方案人员报工等投入;
  2. 投入产出可追踪:将售前投入与商机预计收入、商机类型、转化结果建立关联;
  3. GTM经营可复盘:帮助 GTM 判断不同客户、行业、商机类型的售前投入效率。

(二)适用范围

售前商机 Code 适用于尚未进入正式项目立项,但已形成明确客户、明确商机或明确售前推进动作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客户关系拓展;
  • 售前拜访、客户沟通、商机推进;
  • 售前差旅、招待等经审批的商机相关费用;
  • 售前解决方案、方案设计、Demo、POC 前期准备;
  • 投标、报价、商务方案、技术方案支持;
  • GTM 判断需要独立核算售前投入的重点客户或重点商机。

不具备明确客户和明确商机的日常市场活动、行业研究、通用产品资料建设,原则上不使用售前商机 Code,应归入 GTM 或相关部门日常成本。

(三)Code 颗粒度

售前商机 Code 原则上按“客户 + 项目商机”颗粒度开立。

同一客户下,如存在多个独立商机,且预计收入、解决方案、销售路径、资源投入或决策链条不同,应分别开立或分别归集,避免一个客户 Code 混合多个商机成本。

示例:

情形Code颗粒度建议
同一客户、同一项目机会、同一解决方案路径可使用一个售前商机 Code
同一客户下存在多个独立业务场景或多个独立合同机会应按不同商机分别归集
跨客户的通用行业方案建设不建议开客户商机 Code,归入部门日常或专项内部项目

(四)预算规则

售前商机子项目必须设置预算上限,预算额度由商机预计收入、商机类型和售前复杂度共同决定。具体比例属于待确认执行参数,确认后生效;未确认前不得将建议比例视为正式制度。

(五)发起与审批

售前商机 Code 由 GTM 发起。

申请材料至少包括:

  1. 客户名称;
  2. 商机名称和商机阶段;
  3. 商机预计收入及测算依据;
  4. 商机类型(A+B+X、A+B、纯B或其他);
  5. 拟申请售前预算额度及预算比例;
  6. 预计使用范围:客户关系拓展、差旅、售前方案、Demo/POC、投标支持等;
  7. 商机负责人、售前负责人、预算负责人;
  8. 预计关闭时间或下一决策节点;
  9. 若商机失败,售前成本归集方式。

审批路径按公司现行售前审批口径执行。基本法仅明确责任边界:GTM 对商机价值和投入负责,预算管理小组对预算上限负责,项目管理小组对子项目结构、Code 开立、备案和预警负责。

(六)成本归属与使用范围

售前商机 Code 归属于 GTM 成本。

可归集成本包括:

  • 客户关系拓展相关费用;
  • 售前差旅费用;
  • 售前解决方案人员报工;
  • 售前方案、Demo、POC 前期准备相关投入;
  • 经 GTM 和预算管理小组确认的其他商机推进成本。

售前商机 Code 不得用于正式交付阶段成本归集。商机转化为正式项目后,应按第2条或第3条完成正式立项,并开立正式项目 Code;后续交付成本应进入正式项目 Code,不得继续占用售前商机 Code。

(七)转正式项目、关闭与复盘

售前商机 Code 应设置明确的商机关闭或复盘节点。

  • 商机成功转化:正式项目立项通过后,售前商机 Code 停止新增成本,相关售前投入可作为项目投入产出复盘依据;
  • 商机失败或暂停:由 GTM 在 5 个工作日内提交关闭说明,明确已发生售前成本、失败原因和后续是否保留客户跟进;
  • 商机长期未决:超过预计关闭时间仍未转化的,由 GTM 说明是否继续保留 Code,必要时调减预算或关闭;
  • 项目管理小组可将售前商机 Code 纳入 PMO 看板,用于观察重点商机的售前投入、转化状态和成本归集风险。

(八)与正式项目 Code、提前建 Code 的区别

类型解决的问题是否可用于交付成本预算归属典型阶段
售前商机 Code识别客户+商机维度的售前投入GTM成本商机推进、售前、投标、方案阶段
提前建 Code正式立项前因业务需要必须提前启动交付或项目投入可按审批范围临时使用对应项目成本,需明确成本上限合同/立项临近闭环前
正式项目 Code正式项目交付、报工、成本归集项目预算立项通过后

售前商机 Code 不应被用作规避正式立项或提前建 Code 审批的通道。凡已进入交付承诺、客户验收、正式项目资源投入的,应按第2条、第3条或第5条处理。


第4条 内部项目类立项

(一)立项原则

内部项目以目标投入产出为依据,评审聚焦目标、策略、近期里程碑计划、所需资源及预算。

内部项目不因“无外部合同”而降低管理要求。凡涉及公司级资源投入、AI原生探索、跨部门协同或可单独归集成本的内部项目,均应按项目管理。

(二)项目负责人和审批权限

内部项目由项目收益部门或主责部门作为 Owner 发起;具体负责人、预算主审人和立项主审人按公司现行审批权限执行。

(三)立项流程

  1. 项目管理小组初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基于在线立项文档组织线下评审会;
  2. 在企业微信发起立项审批,附在线立项文档;
  3. 立项文档需明确负责人、周期、预算目标、项目目标、项目里程碑、验证节点、资源投入;
  4. 审批节点依次为:重要相关方 → 预算管理小组 → 项目管理小组 → 立项主审人 → 高管 → CEO;
  5. 经 CEO 明确立项通过后,由项目管理小组开立项目 Code。

(五)内部创新 / AI原生项目补充要求

内部创新或 AI原生项目,立项材料中必须明确:

  • 关键业务假设;
  • AI 改变了什么,不做 AI 与做 AI 的差异;
  • 人与 AI 的分工;
  • 前三个月验证节点;
  • 暂停、转向或继续投入的判断条件。

(六)例外

  • 若立项未通过,但经决策确认部分工作可先行推进,且临时项目 Code 有效期已临近截止,可申请将 Code 有效期顺延不超过 15 个自然日。项目负责人须在顺延期内完成待补齐事项并再次发起立项。
  • 纯成本支撑类工作(如数据运营、日常运维等):归入部门日常成本管理,无需走立项评审流程。

第5条 提前建立项目 Code

(一)适用情形

项目合同审批、正式立项或必要审批尚未完成,但因业务需要必须提前启动并产生成本投入的,可申请提前建立临时项目 Code。

提前建 Code 是例外机制,不是常规立项通道。

(二)申请前提

申请提前建 Code 必须同时说明:

  1. 为什么不能等正式立项后再启动;
  2. 预计立项材料完成时间;
  3. 预计正式立项通过时间;
  4. 前期投入人员范围;
  5. 前期成本上限;
  6. 若合同或正式立项未通过,成本如何归集;
  7. 项目负责人和立项主审人。

(三)规则

  • 仅开放人工报工,不预设费用预算额度;
  • 确需发生费用的,一事一议,单独审批;
  • 必须明确前期成本上限,不得以“待确认”替代;
  • 有效期不超过 15 个自然日,到期 Code 自动冻结;
  • 冻结后不可报工、不可报销、不可继续发生成本;
  • 原则上不得通过重复申请临时 Code 规避正式立项。

(四)项目负责人和审批权限

项目负责人、立项主审人和例外审批权限按公司现行审批权限执行。

(五)申请程序

项目负责人以邮件审批发起申请,经主审人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管理小组开立临时项目 Code,并纳入 PMO 跟踪清单。

申请邮件至少包括:提前启动必要性、预计立项材料完成时间、预计正式立项通过时间、前期成本上限、15天内闭环计划、未正式立项时的成本归集方案。

(六)关闭与转正式立项

  • 15 天内正式立项通过的,由项目管理小组将临时 Code 转为正式项目 Code 或完成关联处理;
  • 15 天内未完成正式立项的,Code 自动冻结,并进入 PMO 红灯清单;
  • 合同最终未签署或正式立项未通过的,由项目负责人在 3 个工作日内发起成本归集方案,经预算管理小组主审人确认后执行,临时 Code 关闭;
  • 如确需顺延,必须说明不可抗或明确决策原因,并经相应主审人及项目管理小组确认。顺延不得成为常态。

第5A条 提前开工确认单

(一)适用情形

外部项目(尤其 A+B 类)在合同签订前,因业务需要已发生或即将发生提前投入服务(提前驻场、提前数据分析、提前策略设计、提前交付准备等),或已与客户形成“提前服务、后续调整投入”等安排的,须在投入发生前或安排形成时办理《提前开工确认单》。

(二)解决什么问题

合同签订前的提前服务,以及“合同期后减少投入”“绩效结算”等安排,实践中多为口头沟通,事后难以书面确认。提前开工确认单把这些约定前移为可追溯的书面记录,避免“先干了、事后无法证明”,也避免减投约定无法写入合同时没有经营基线。

(三)确认单至少包括

  1. 客户名称、项目或商机名称;
  2. 提前服务的范围和交付内容;
  3. 提前投入的岗位、人数、方式和预计成本;
  4. 预计合同签订时间及当前进展;
  5. 合同签订后的投入安排(减投岗位、减投幅度、保留的现场/非现场投入);
  6. 绩效/结算口径与客户的确认情况;
  7. 客户确认方式:双方会议纪要、书面确认单、邮件或月度计划确认;
  8. 项目负责人、商务负责人、客户对接人及签署日期。

(四)与提前建 Code 的关系

提前建 Code 解决“开 Code 报工”的合规问题,提前开工确认单解决“提前服务事实与后续投入安排”的书面留痕问题。二者可并行:需要报工归集的走提前建 Code,需要确认提前服务与后续安排的走提前开工确认单。已签订合同的,不适用本确认单,直接按第2条、第3条正式立项。

(五)未形成书面确认的处理

对已发生提前服务但未形成书面确认的项目,商务须尽快补办确认单或等价书面记录(会议纪要、邮件确认);无法补办的,按正常投入情形更新经营测算,不得以“此前口头沟通过”作为控制资源的依据。


第6条 例外变更管理

(一)原则

涉及项目关键要素的变更,须以正式邮件发起审批,抄送执委会及关联系统负责人。

项目变更不只是系统字段变化。凡影响项目目标、预算、结束时间、负责人、交付边界、客户承诺或成本归集方式的,均应纳入变更管理。

(二)变更类型与审批流程

A 类变更(正式审批)
  • 负责人变更、名称变更、项目结构变更:项目管理小组发起 → 部门负责人审批。
  • 项目结束时间变更:项目负责人发起 → 部门负责人 → 预算管理小组 → 项目管理小组 → CEO 审批。
  • 预算变更:项目负责人发起 → 部门负责人 → 预算管理小组 → 项目管理小组 → CEO 审批。
  • 项目目标变更:属于 A 类,参照结束时间变更流程。
  • 项目交付范围或客户关键承诺变化:属于 A 类,参照预算/结束时间变更流程。
B 类变更(备案制)
  • 里程碑调整(不影响项目结束时间):项目负责人发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抄送项目管理小组备案。
  • 团队成员调整(非核心角色):项目负责人自主调整,月底统一报项目管理小组备案。

(三)通报机制

所有 A 类变更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管理小组统一发邮件通报执委会及关联系统负责人。


第7条 项目管理机制

(一)项目冻结

以下情形由项目管理小组发起项目冻结:

  • 项目 Code 到期且未完成续期审批;
  • 提前建 Code 到期且未完成正式立项;
  • 项目预算耗尽且未完成预算变更审批;
  • 项目结束日期已过但仍需报工、报销或发生成本;
  • 经 CEO 或部门负责人决策要求暂停的项目;
  • PMO 发现存在重大流程违规或成本归集风险。

冻结后,报工、分贝通、汇联易系统全部禁用,不得发生任何成本。完成相应例外变更、续立项、成本归集或关闭审批后,方可解冻或关闭。

(二)冻结后的闭环要求

项目冻结不是处理结论。冻结后必须形成闭环:

  1. 项目负责人须在 3 个工作日内提交处理方案;
  2. 处理方案至少明确:关闭、续立项、例外变更、成本归集、暂停观察中的一种;
  3. 7 个工作日内完成路径确认,或升级至部门负责人 / CEO 判断;
  4. 项目管理小组将冻结项目纳入红灯清单,直至关闭或解冻;
  5. 冻结期间如继续发生项目成本,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审批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

(三)报工、UT 与绩效管理

项目报工必须真实、完整、及时,并由项目负责人审核。UT 目标、填报时限、审批时限及绩效奖惩属于动态执行参数,按公司现行报工及绩效管理办法执行;基本法不固化具体比例、分值和人员名单。


第8条 PMO 预警与看板机制

(一)PMO预警对象

项目管理小组应持续跟踪以下项目:

  • 立项材料已提交但未通过;
  • 提前建 Code 项目;
  • 15 天内到期项目;
  • 已冻结项目;
  • 预算即将耗尽或已耗尽项目;
  • 审批链超过 3 个工作日未处理项目;
  • 老项目但疑似新范围、新预算、新交付风险项目;
  • 售前商机 Code 预算接近上限、商机长期未决或成本归集异常项目;
  • CEO / 高管关注项目。

(二)预警分级

等级判定规则PMO动作
红灯已冻结、提前建 Code 逾期、预算耗尽、立项多次未过、重大治理红线纳入首页重点;要求负责人给闭环方案;必要时升级
黄灯审批路径待判断、15天内到期、材料待补齐、临近冻结PMO跟踪并给出明确下一步动作
绿灯流程合规、目标清晰、审批正常推进常规跟踪
灰灯缺少关键数据,无法判断要求补充数据后再判断

(三)PMO建议输出原则

PMO对项目的提醒和建议必须基于以下依据之一:

  • 项目管理基本法具体条款;
  • CEO立项审查框架;
  • 已归档会议纪要、审批记录或项目大盘数据;
  • 项目负责人补充说明和证据材料。

无依据的判断不得写成结论,只能标注为“待确认”。



第9条 立项材料审核口径(七问)

PMO 审立项材料,先看项目基线是否成立,再看材料格式和文字细节。立项至少回答七个问题:

  1. 本期到底做什么,哪些不做;
  2. 从投入到结果的完整业务链路是什么;
  3. 哪几个假设决定项目能不能成立;
  4. 前两三个月先验证什么,未达到预期怎么办;
  5. 每个里程碑交什么、谁负责、谁确认;
  6. 人员、技术资源和预算是否与任务逐项对应,真实成本是否完整;
  7. 收入、结算和毛利依据是什么,较差情况下公司承担多大损失。

来源:2026-07-14 泛普洛斯立项会领导审核意见(详见《泛普洛斯立项会_领导对立项材料的要求》)。立项反馈也按这个顺序写,七问结论用于判断“建议上会 / 需返工 / 需补材料 / 需拍板”。


七、当前需要确认的关键选择

售前商机成功转化后,是否采用“新建正式项目 Code,关闭售前子项目并建立关联,历史售前成本保留在 GTM售前”的方案?

这是当前最关键的成本口径。确认后,相关执行细则和系统字段才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