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基本法
公司项目治理与立项管理的基本规则,覆盖商机、售前、立项、Code、报工、变更、冻结、退出全链路。
一、这套基本法解决什么问题
这套基本法不是为了增加审批,而是把公司项目从 商机、售前、立项、Code、报工、变更、冻结、退出 串成一条治理链,解决四类问题:
- 先干后批:没有正式立项或合规 Code,却已经持续报工、报销或投入交付资源;
- 项目边界不清:老项目、新项目、售前商机、提前建 Code、正式项目 Code 混用;
- 成本看不见:售前投入、部门成本和正式交付成本混在一起,无法复盘投入产出;
- 冻结无闭环:项目到期或冻结后,没有关闭、续立项、变更或成本归集方案。
二、已明确的治理规则
| 规则 | 执行口径 | 解决的问题 |
|---|---|---|
| 售前商机纳入项目治理 | 有明确客户和明确商机后,统一在“GTM售前”父项目下建立商机级子项目 | 让每个商机的售前投入可见、可控、可复盘 |
| 售前与交付成本分开 | 售前商机子项目只承载售前投入,不得承载正式交付成本 | 防止以“售前”名义先交付、后立项 |
| 老客户不等于老项目 | 场景、范围、预算、人力、收入模型或交付风险发生实质变化时,按新项目或重大变更管理 | 防止用老客户名义绕过新项目审批 |
| 提前建 Code 是例外 | 仅用于必须提前启动的项目,限期、限额、限责任人,到期未立项即冻结 | 防止临时 Code 长期化 |
| 合同前提前服务须书面留痕 | A+B 类项目合同签订前已提前投入服务的,须在投入前形成《提前开工确认单》,书面化提前服务范围、投入与后续结算安排 | 防止口头沟通无法追溯、事后无法确认 |
| 冻结必须闭环 | 冻结后停止新增成本,并在规定时间内明确关闭、续立项、变更或成本归集路径 | 防止项目名义结束、实际继续消耗资源 |
| AI原生 / 0→1 项目必须验证 | 必须明确关键假设、AI改变了什么、前三个月验证点和暂停/转向条件 | 防止只讲愿景、不讲验证和资源匹配 |
三、售前商机 Code 的父子项目结构
| 要素 | 建议结构 |
|---|---|
| 父项目 | GTM售前 |
| 子项目颗粒度 | 客户 + 项目商机;同一客户存在多个独立商机时分别建立 |
| 子项目名称 | 客户简称 + 商机简称;具体命名规则放入执行细则 |
| 责任主体 | GTM 发起并对商机价值、预计收入、投入预算和转化结果负责 |
| 管理字段 | 商机负责人、售前负责人、预算上限、开始日期、预计关闭日期、商机状态、关联正式项目 Code、关闭/转化结果 |
| 成本归属 | GTM售前成本 |
| 可归集成本 | 客户关系拓展、售前差旅、解决方案人员报工、Demo/POC、投标及报价支持 |
| 禁止事项 | 不得挂正式交付成本,不得替代正式项目 Code 或提前建 Code |
| 关闭要求 | 成功、失败、暂停或长期未决均须形成关闭/复盘结论 |
售前商机转正式项目的建议口径
建议采用 “新建正式项目 Code + 关闭售前子项目 + 建立关联”,不建议把原售前 Code 直接改成正式项目 Code:
- 正式立项通过后,新建正式项目 Code;
- 售前商机子项目立即停止新增成本,并进入关闭;
- 历史售前成本保留在 GTM售前,不迁移至正式项目预算;
- 售前子项目与正式项目 Code 建立关联,用于计算完整获客成本和项目投入产出;
- 正式交付发生的人工、差旅、采购等成本全部进入正式项目 Code。
以上为待确认口径。在完成确认前,不作为正式执行规则。
四、待确认后才能生效的事项
| 待确认事项 | 当前建议 | 未确认前怎么处理 |
|---|---|---|
| 售前预算比例 | A+B+X 复杂商机 4%、纯 B 商机 1%;A+B 商机由 GTM 提议折中比例 | 只作为讨论口径,不作为自动开 Code 或预算审批依据 |
| 售前商机审批链 | GTM 发起 → GTM负责人 → 预算管理小组 → 项目管理小组开 Code并备案 | 延续现有逐项审批,不宣称新链路已生效 |
| 新项目快速立项 | 预算、合同/中标依据、负责人、交付边界和成本上限明确后,可减少重复审批 | 重庆银行外呼、一汽外呼继续按现有审批流程推进 |
| 售前转正式项目 | 新建正式项目 Code,售前子项目关闭并关联,历史售前成本保留在 GTM | 未确认前按财务和项目管理小组现行口径个案处理 |
| 生效时间和过渡期 | 批准后设 30 天缓冲期,再执行绩效约束 | 未完成正式发布和缓冲期前,不触发新增绩效扣分 |
五、项目类型快速判断
| 先问什么 | 是 | 否 |
|---|---|---|
| 是否已有明确客户和明确商机,但尚未进入正式交付? | 在“GTM售前”下建立售前商机子项目 | 继续判断 |
| 是否已经形成合同、中标、收入承诺或正式交付责任? | 走正式项目立项并开正式项目 Code | 继续判断 |
| 是否必须在正式立项前提前发生项目投入? | 申请提前建 Code,限期、限额、限责任人 | 继续判断 |
| 是否仅为日常运营、行业研究、通用资料或例行支持? | 归入部门日常成本,不单独立项 | 按内部项目或专项项目判断 |
六、完整制度正文
六、完整制度正文
以下保留长期稳定的治理原则。人员名单、审批权限、预算比例、UT及绩效数字统一下沉附件,避免每次人员或参数调整都修改基本法。
第0条 项目治理总则与红线
(一)基本目的
项目管理基本法的目的不是增加审批,而是确保公司所有项目在资源投入前完成四个确认:
- 值不值得做:项目目标、业务价值、收入或战略意义是否成立;
- 能不能做成:负责人、团队、关键资源、交付边界是否清晰;
- 花多少钱做:预算、成本上限、投入产出和成本归集方式是否明确;
- 按什么规则做:立项、Code、报工、变更、冻结、退出是否合规。
(二)纳入项目管理的事项边界
凡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事项,原则上必须纳入项目管理:
- 涉及客户交付承诺、合同履约或中标后交付;
- 涉及跨部门资源投入或需要明确项目负责人;
- 涉及独立预算、成本归集、报工或费用报销;
- 涉及客户级或商机级售前投入,需要识别客户关系拓展、售前差旅、解决方案人员报工等成本;
- 涉及明确的业务目标、收入目标、验证目标或里程碑;
- 涉及公司级创新、AI原生探索、0→1业务验证;
- CEO、高管或部门负责人要求按项目管理的事项。
不符合上述条件、且仅属于部门日常运营、数据维护、例行支持、日常运维的事项,可归入部门日常成本管理,不单独立项。
(三)项目治理红线
以下情形为项目治理红线,PMO应前置预警并要求补齐流程:
- 未立项先持续投入:未完成正式立项或提前建 Code 审批,却已持续报工、报销或投入交付资源;
- 以老项目名义规避新项目审批:客户虽为存量客户,但场景、合同范围、预算、人力、收入模型或交付风险发生实质变化,仍按老项目续约处理;
- 临时 Code 长期化:提前建 Code 到期后未补正式立项,却继续投入或重复申请临时 Code;
- 项目冻结后无闭环:Code 已冻结,但未明确关闭、续立项、例外变更或成本归集方案;
- 目标与资源不匹配:立项目标、收入预算、团队投入、AI/人力分工、里程碑之间明显不自洽;
- 关键假设不显性:0→1、AI原生或新业务项目未明确关键假设、验证节点和暂停/转向条件;
- 售前成本无归属:客户关系拓展、售前差旅、解决方案人员报工等投入未按客户+商机颗粒度归集,导致商机阶段成本不可见。
(四)项目分类判定表
| 项目类型 | 典型情形 | 核心判断 | 审批原则 | Code原则 |
|---|---|---|---|---|
| 外部项目-老项目续约类 | 老客户续约、授权延续、既有合同范围内终端扩展 | 是否仍在原合同/原授权/原交付边界内 | 可简化审批,CEO抄送 | 审批通过后开正式 Code |
| 外部项目-新项目签约类 | 新客户、新合同、新场景、首次合作、银行外呼等 | 是否形成新的收入承诺和交付风险 | 正式审批,必要时CEO前置判断 | CEO审批通过后开正式 Code |
| 售前商机 Code | 客户关系拓展、商机推进、售前方案、投标/报价、售前差旅 | 是否需要按客户+商机识别售前投入 | GTM发起,按商机预算规则审批 | 在“GTM售前”下建立售前商机 Code 子项目,不等同于正式项目 Code |
| 内部项目类 | 创新项目、AI原生项目、内部效率提升、公司级能力建设 | 是否有明确业务价值、验证目标和资源投入 | 线下评审 + 正式审批 | CEO明确通过后开正式 Code |
| 提前建 Code | 合同/审批未完成但必须提前启动 | 是否确有必要、成本是否可控、15天内能否闭环 | 主审人审批,PMO备案并追踪 | 临时 Code,有效期不超过15天 |
| 成本支撑类工作 | 日常运维、数据运营、例行支持 | 是否无独立目标、无单独项目交付 | 部门日常成本管理 | 不单独开项目 Code |
(五)CEO / 高管前置判断触发条件
以下项目即使尚未正式签约,也应在正式立项前进行 CEO / 高管前置判断或同步:
- 新客户、新产品、新业务模式或 0→1 探索;
- 单项目预算、人力或机会成本显著;
- 涉及 AI原生业务验证、公司级能力建设或战略方向;
- 项目目标、收入模型、交付路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老客户项目但合同范围、预算、人力、收入模型或交付风险发生实质变化;
- PMO判断存在“先干后批”“临时 Code 长期化”“目标资源不匹配”等治理红线。
第1条 项目主责交接
(一)合同签订前:由 GTM/CST 部门主责,负责指定项目负责人、发起立项或提前建 Code、推动审批流程。
(二)合同签订后:3 个工作日内,由原主责部门发起项目移交,交付一级部门(能力中心/客资/数资)接收主责。项目管理小组同步变更系统内项目负责人。
(三)移交内容至少包括:
- 已签署合同或中标/成交依据;
- 售前交接纪要;
- 已承诺的交付范围与关键里程碑;
- 预算、报价、成本测算和资源投入假设;
- 未决风险项和客户关键承诺;
- 若涉及 AI原生项目,需补充 AI/人力分工、关键假设、验证节点。
(四)项目移交不是责任结束。合同签订前形成的客户承诺、报价假设、交付边界,由原主责部门与接收部门共同确认后完成交接。
第2条 外部项目-老项目续约类立项
(一)适用范围
本类适用于客资及数资业务线中,已有合作基础且项目边界未发生实质变化的客户续约、授权延续、或既有合同范围内终端扩展类项目。
(二)不得按老项目续约处理的情形
虽为老客户,但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直接按老项目续约类处理,应按新项目签约类或重大变更处理:
- 新增合同范围或交付内容明显变化;
- 新增业务场景、产品形态、区域范围或客户组织;
- 项目预算、人力投入、成本结构显著变化;
- 收入模型、回款方式、结算方式发生变化;
- 交付风险、合规风险、客户承诺明显增加;
- 需要提前建 Code 或已发生先投入后审批情形;
- PMO、预算管理小组或立项主审人判断不宜简化审批。
(三)项目负责人和审批权限
项目负责人指定、预算主审人和立项主审人按公司现行审批权限执行。人员调整不影响本条治理原则。
(四)立项程序
基于预算审批已通过:
- 预算审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签订 7 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材料,提交项目管理小组初审;
- 初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企业微信拉群,发起立项审批,附在线立项文档;
- 立项文档需明确负责人、周期、预算目标、项目目标、项目里程碑、成本归集方式;
- 审批节点依次为:预算管理小组主审人 → 立项主审人;
- 审批通过后抄送 CEO,由项目管理小组开立项目 Code。
第3条 外部项目-新项目签约类立项
(一)适用范围
本类适用于客资类新客户签约项目(如银行外呼等)、数资类首次合作项目,以及虽为老客户但已触发第2条“不得按老项目续约处理”的项目。
(二)前置条件
正式立项前,应至少完成以下前置条件:
- 已按公司售前管理规定完成投标/报价审批;
- 已完成预算审批或形成预算测算版本;
- 合同已签订、已中标公示,或具备明确成交依据;
- 项目负责人、交付边界、关键里程碑、成本上限已明确。
(三)签约前/中标前的业务判断
对符合第0条“CEO / 高管前置判断触发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应在正式签约或重大资源投入前完成业务判断,重点回答:
- 为什么值得做;
- 收入、成本、毛利或战略价值是否成立;
- 交付承诺与团队能力是否匹配;
- 是否存在必须提前暴露的风险;
- 是否需要进入 CEO审查框架进行立项审查。
(四)项目负责人和审批权限
项目负责人指定、预算主审人、立项主审人及审批链按公司现行审批权限执行。
(五)立项流程
基于预算审批已通过:
- 合同签订或中标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完成立项材料,提交项目管理小组初审;
- 初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企业微信发起立项审批,附在线立项文档;
- 立项文档需明确负责人、周期、预算目标、项目目标、项目里程碑、成本归集方式;
- 审批节点依次为:预算管理小组 → 项目管理小组 → 立项主审人 → CEO;
- CEO 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管理小组开立项目 Code。
第3A条 售前商机 Code 管理
(一)设立目的
为准确识别不同客户、不同项目商机在售前阶段投入的成本,公司可在“GTM售前”下,按“客户 + 项目商机”的颗粒度建立售前商机 Code 子项目。
售前商机 Code 的目的不是替代正式项目立项,也不是提前进入交付,而是解决三类管理问题:
- 商机成本可见:识别客户关系拓展、售前差旅、售前解决方案人员报工等投入;
- 投入产出可追踪:将售前投入与商机预计收入、商机类型、转化结果建立关联;
- GTM经营可复盘:帮助 GTM 判断不同客户、行业、商机类型的售前投入效率。
(二)适用范围
售前商机 Code 适用于尚未进入正式项目立项,但已形成明确客户、明确商机或明确售前推进动作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客户关系拓展;
- 售前拜访、客户沟通、商机推进;
- 售前差旅、招待等经审批的商机相关费用;
- 售前解决方案、方案设计、Demo、POC 前期准备;
- 投标、报价、商务方案、技术方案支持;
- GTM 判断需要独立核算售前投入的重点客户或重点商机。
不具备明确客户和明确商机的日常市场活动、行业研究、通用产品资料建设,原则上不使用售前商机 Code,应归入 GTM 或相关部门日常成本。
(三)Code 颗粒度
售前商机 Code 原则上按“客户 + 项目商机”颗粒度开立。
同一客户下,如存在多个独立商机,且预计收入、解决方案、销售路径、资源投入或决策链条不同,应分别开立或分别归集,避免一个客户 Code 混合多个商机成本。
示例:
| 情形 | Code颗粒度建议 |
|---|---|
| 同一客户、同一项目机会、同一解决方案路径 | 可使用一个售前商机 Code |
| 同一客户下存在多个独立业务场景或多个独立合同机会 | 应按不同商机分别归集 |
| 跨客户的通用行业方案建设 | 不建议开客户商机 Code,归入部门日常或专项内部项目 |
(四)预算规则
售前商机子项目必须设置预算上限,预算额度由商机预计收入、商机类型和售前复杂度共同决定。具体比例属于待确认执行参数,确认后生效;未确认前不得将建议比例视为正式制度。
(五)发起与审批
售前商机 Code 由 GTM 发起。
申请材料至少包括:
- 客户名称;
- 商机名称和商机阶段;
- 商机预计收入及测算依据;
- 商机类型(A+B+X、A+B、纯B或其他);
- 拟申请售前预算额度及预算比例;
- 预计使用范围:客户关系拓展、差旅、售前方案、Demo/POC、投标支持等;
- 商机负责人、售前负责人、预算负责人;
- 预计关闭时间或下一决策节点;
- 若商机失败,售前成本归集方式。
审批路径按公司现行售前审批口径执行。基本法仅明确责任边界:GTM 对商机价值和投入负责,预算管理小组对预算上限负责,项目管理小组对子项目结构、Code 开立、备案和预警负责。
(六)成本归属与使用范围
售前商机 Code 归属于 GTM 成本。
可归集成本包括:
- 客户关系拓展相关费用;
- 售前差旅费用;
- 售前解决方案人员报工;
- 售前方案、Demo、POC 前期准备相关投入;
- 经 GTM 和预算管理小组确认的其他商机推进成本。
售前商机 Code 不得用于正式交付阶段成本归集。商机转化为正式项目后,应按第2条或第3条完成正式立项,并开立正式项目 Code;后续交付成本应进入正式项目 Code,不得继续占用售前商机 Code。
(七)转正式项目、关闭与复盘
售前商机 Code 应设置明确的商机关闭或复盘节点。
- 商机成功转化:正式项目立项通过后,售前商机 Code 停止新增成本,相关售前投入可作为项目投入产出复盘依据;
- 商机失败或暂停:由 GTM 在 5 个工作日内提交关闭说明,明确已发生售前成本、失败原因和后续是否保留客户跟进;
- 商机长期未决:超过预计关闭时间仍未转化的,由 GTM 说明是否继续保留 Code,必要时调减预算或关闭;
- 项目管理小组可将售前商机 Code 纳入 PMO 看板,用于观察重点商机的售前投入、转化状态和成本归集风险。
(八)与正式项目 Code、提前建 Code 的区别
| 类型 | 解决的问题 | 是否可用于交付成本 | 预算归属 | 典型阶段 |
|---|---|---|---|---|
| 售前商机 Code | 识别客户+商机维度的售前投入 | 否 | GTM成本 | 商机推进、售前、投标、方案阶段 |
| 提前建 Code | 正式立项前因业务需要必须提前启动交付或项目投入 | 可按审批范围临时使用 | 对应项目成本,需明确成本上限 | 合同/立项临近闭环前 |
| 正式项目 Code | 正式项目交付、报工、成本归集 | 是 | 项目预算 | 立项通过后 |
售前商机 Code 不应被用作规避正式立项或提前建 Code 审批的通道。凡已进入交付承诺、客户验收、正式项目资源投入的,应按第2条、第3条或第5条处理。
第4条 内部项目类立项
(一)立项原则
内部项目以目标投入产出为依据,评审聚焦目标、策略、近期里程碑计划、所需资源及预算。
内部项目不因“无外部合同”而降低管理要求。凡涉及公司级资源投入、AI原生探索、跨部门协同或可单独归集成本的内部项目,均应按项目管理。
(二)项目负责人和审批权限
内部项目由项目收益部门或主责部门作为 Owner 发起;具体负责人、预算主审人和立项主审人按公司现行审批权限执行。
(三)立项流程
- 项目管理小组初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基于在线立项文档组织线下评审会;
- 在企业微信发起立项审批,附在线立项文档;
- 立项文档需明确负责人、周期、预算目标、项目目标、项目里程碑、验证节点、资源投入;
- 审批节点依次为:重要相关方 → 预算管理小组 → 项目管理小组 → 立项主审人 → 高管 → CEO;
- 经 CEO 明确立项通过后,由项目管理小组开立项目 Code。
(五)内部创新 / AI原生项目补充要求
内部创新或 AI原生项目,立项材料中必须明确:
- 关键业务假设;
- AI 改变了什么,不做 AI 与做 AI 的差异;
- 人与 AI 的分工;
- 前三个月验证节点;
- 暂停、转向或继续投入的判断条件。
(六)例外
- 若立项未通过,但经决策确认部分工作可先行推进,且临时项目 Code 有效期已临近截止,可申请将 Code 有效期顺延不超过 15 个自然日。项目负责人须在顺延期内完成待补齐事项并再次发起立项。
- 纯成本支撑类工作(如数据运营、日常运维等):归入部门日常成本管理,无需走立项评审流程。
第5条 提前建立项目 Code
(一)适用情形
项目合同审批、正式立项或必要审批尚未完成,但因业务需要必须提前启动并产生成本投入的,可申请提前建立临时项目 Code。
提前建 Code 是例外机制,不是常规立项通道。
(二)申请前提
申请提前建 Code 必须同时说明:
- 为什么不能等正式立项后再启动;
- 预计立项材料完成时间;
- 预计正式立项通过时间;
- 前期投入人员范围;
- 前期成本上限;
- 若合同或正式立项未通过,成本如何归集;
- 项目负责人和立项主审人。
(三)规则
- 仅开放人工报工,不预设费用预算额度;
- 确需发生费用的,一事一议,单独审批;
- 必须明确前期成本上限,不得以“待确认”替代;
- 有效期不超过 15 个自然日,到期 Code 自动冻结;
- 冻结后不可报工、不可报销、不可继续发生成本;
- 原则上不得通过重复申请临时 Code 规避正式立项。
(四)项目负责人和审批权限
项目负责人、立项主审人和例外审批权限按公司现行审批权限执行。
(五)申请程序
项目负责人以邮件审批发起申请,经主审人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管理小组开立临时项目 Code,并纳入 PMO 跟踪清单。
申请邮件至少包括:提前启动必要性、预计立项材料完成时间、预计正式立项通过时间、前期成本上限、15天内闭环计划、未正式立项时的成本归集方案。
(六)关闭与转正式立项
- 15 天内正式立项通过的,由项目管理小组将临时 Code 转为正式项目 Code 或完成关联处理;
- 15 天内未完成正式立项的,Code 自动冻结,并进入 PMO 红灯清单;
- 合同最终未签署或正式立项未通过的,由项目负责人在 3 个工作日内发起成本归集方案,经预算管理小组主审人确认后执行,临时 Code 关闭;
- 如确需顺延,必须说明不可抗或明确决策原因,并经相应主审人及项目管理小组确认。顺延不得成为常态。
第5A条 提前开工确认单
(一)适用情形
外部项目(尤其 A+B 类)在合同签订前,因业务需要已发生或即将发生提前投入服务(提前驻场、提前数据分析、提前策略设计、提前交付准备等),或已与客户形成“提前服务、后续调整投入”等安排的,须在投入发生前或安排形成时办理《提前开工确认单》。
(二)解决什么问题
合同签订前的提前服务,以及“合同期后减少投入”“绩效结算”等安排,实践中多为口头沟通,事后难以书面确认。提前开工确认单把这些约定前移为可追溯的书面记录,避免“先干了、事后无法证明”,也避免减投约定无法写入合同时没有经营基线。
(三)确认单至少包括
- 客户名称、项目或商机名称;
- 提前服务的范围和交付内容;
- 提前投入的岗位、人数、方式和预计成本;
- 预计合同签订时间及当前进展;
- 合同签订后的投入安排(减投岗位、减投幅度、保留的现场/非现场投入);
- 绩效/结算口径与客户的确认情况;
- 客户确认方式:双方会议纪要、书面确认单、邮件或月度计划确认;
- 项目负责人、商务负责人、客户对接人及签署日期。
(四)与提前建 Code 的关系
提前建 Code 解决“开 Code 报工”的合规问题,提前开工确认单解决“提前服务事实与后续投入安排”的书面留痕问题。二者可并行:需要报工归集的走提前建 Code,需要确认提前服务与后续安排的走提前开工确认单。已签订合同的,不适用本确认单,直接按第2条、第3条正式立项。
(五)未形成书面确认的处理
对已发生提前服务但未形成书面确认的项目,商务须尽快补办确认单或等价书面记录(会议纪要、邮件确认);无法补办的,按正常投入情形更新经营测算,不得以“此前口头沟通过”作为控制资源的依据。
第6条 例外变更管理
(一)原则
涉及项目关键要素的变更,须以正式邮件发起审批,抄送执委会及关联系统负责人。
项目变更不只是系统字段变化。凡影响项目目标、预算、结束时间、负责人、交付边界、客户承诺或成本归集方式的,均应纳入变更管理。
(二)变更类型与审批流程
A 类变更(正式审批)
- 负责人变更、名称变更、项目结构变更:项目管理小组发起 → 部门负责人审批。
- 项目结束时间变更:项目负责人发起 → 部门负责人 → 预算管理小组 → 项目管理小组 → CEO 审批。
- 预算变更:项目负责人发起 → 部门负责人 → 预算管理小组 → 项目管理小组 → CEO 审批。
- 项目目标变更:属于 A 类,参照结束时间变更流程。
- 项目交付范围或客户关键承诺变化:属于 A 类,参照预算/结束时间变更流程。
B 类变更(备案制)
- 里程碑调整(不影响项目结束时间):项目负责人发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抄送项目管理小组备案。
- 团队成员调整(非核心角色):项目负责人自主调整,月底统一报项目管理小组备案。
(三)通报机制
所有 A 类变更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管理小组统一发邮件通报执委会及关联系统负责人。
第7条 项目管理机制
(一)项目冻结
以下情形由项目管理小组发起项目冻结:
- 项目 Code 到期且未完成续期审批;
- 提前建 Code 到期且未完成正式立项;
- 项目预算耗尽且未完成预算变更审批;
- 项目结束日期已过但仍需报工、报销或发生成本;
- 经 CEO 或部门负责人决策要求暂停的项目;
- PMO 发现存在重大流程违规或成本归集风险。
冻结后,报工、分贝通、汇联易系统全部禁用,不得发生任何成本。完成相应例外变更、续立项、成本归集或关闭审批后,方可解冻或关闭。
(二)冻结后的闭环要求
项目冻结不是处理结论。冻结后必须形成闭环:
- 项目负责人须在 3 个工作日内提交处理方案;
- 处理方案至少明确:关闭、续立项、例外变更、成本归集、暂停观察中的一种;
- 7 个工作日内完成路径确认,或升级至部门负责人 / CEO 判断;
- 项目管理小组将冻结项目纳入红灯清单,直至关闭或解冻;
- 冻结期间如继续发生项目成本,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审批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
(三)报工、UT 与绩效管理
项目报工必须真实、完整、及时,并由项目负责人审核。UT 目标、填报时限、审批时限及绩效奖惩属于动态执行参数,按公司现行报工及绩效管理办法执行;基本法不固化具体比例、分值和人员名单。
第8条 PMO 预警与看板机制
(一)PMO预警对象
项目管理小组应持续跟踪以下项目:
- 立项材料已提交但未通过;
- 提前建 Code 项目;
- 15 天内到期项目;
- 已冻结项目;
- 预算即将耗尽或已耗尽项目;
- 审批链超过 3 个工作日未处理项目;
- 老项目但疑似新范围、新预算、新交付风险项目;
- 售前商机 Code 预算接近上限、商机长期未决或成本归集异常项目;
- CEO / 高管关注项目。
(二)预警分级
| 等级 | 判定规则 | PMO动作 |
|---|---|---|
| 红灯 | 已冻结、提前建 Code 逾期、预算耗尽、立项多次未过、重大治理红线 | 纳入首页重点;要求负责人给闭环方案;必要时升级 |
| 黄灯 | 审批路径待判断、15天内到期、材料待补齐、临近冻结 | PMO跟踪并给出明确下一步动作 |
| 绿灯 | 流程合规、目标清晰、审批正常推进 | 常规跟踪 |
| 灰灯 | 缺少关键数据,无法判断 | 要求补充数据后再判断 |
(三)PMO建议输出原则
PMO对项目的提醒和建议必须基于以下依据之一:
- 项目管理基本法具体条款;
- CEO立项审查框架;
- 已归档会议纪要、审批记录或项目大盘数据;
- 项目负责人补充说明和证据材料。
无依据的判断不得写成结论,只能标注为“待确认”。
第9条 立项材料审核口径(七问)
PMO 审立项材料,先看项目基线是否成立,再看材料格式和文字细节。立项至少回答七个问题:
- 本期到底做什么,哪些不做;
- 从投入到结果的完整业务链路是什么;
- 哪几个假设决定项目能不能成立;
- 前两三个月先验证什么,未达到预期怎么办;
- 每个里程碑交什么、谁负责、谁确认;
- 人员、技术资源和预算是否与任务逐项对应,真实成本是否完整;
- 收入、结算和毛利依据是什么,较差情况下公司承担多大损失。
来源:2026-07-14 泛普洛斯立项会领导审核意见(详见《泛普洛斯立项会_领导对立项材料的要求》)。立项反馈也按这个顺序写,七问结论用于判断“建议上会 / 需返工 / 需补材料 / 需拍板”。
七、当前需要确认的关键选择
售前商机成功转化后,是否采用“新建正式项目 Code,关闭售前子项目并建立关联,历史售前成本保留在 GTM售前”的方案?
这是当前最关键的成本口径。确认后,相关执行细则和系统字段才能统一。